活動簡章與辦法
 
 

一、 活動宗旨:
         為鼓勵國民閱讀台灣古典詩,領會詩詞文字意境之美,並透過部落格分享閱讀古典詩之樂趣,特舉辦「大家來讀台灣古典詩」部落格徵選活動。
二、 主辦:
         國立台灣文學館(以下簡稱:台文館)
         承辦:
         聯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 協辦:
         聯合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、聯合副刊
三、 收件及截稿日期:
         即日起至100年 09月 19 日(一)12 時00分00秒截止(24小時制)。
四、 報名方式:
         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,恕不接受郵寄報名與投稿。請上「愛詩網」活動專屬網站http://ipoem.nmtl.gov.tw/
五、台灣古典詩選讀範圍:
        以《台灣古典詩主題詩選資料庫》為限。相關內容可至【愛詩網】查詢。
六、徵選方式:
         (一)以華文寫作,至少發表2篇網誌,每篇網誌不得超過1500字,最多得不超過20篇。
         (二)投稿者需於自身經營部落格中自設「愛詩網-大家來讀台灣古典詩」文章分類(或資料夾、專頁等)。
         (三)部落格發表內容可包含讀詩心得、書評、圖片、詩意插畫等型式。
         (四)參加投稿者需直接於個人部落格內,依據本活動辦法所指台灣古典詩選讀範圍發表相關內容,並將部落格網址上傳到愛詩網始完成報名。
七、 參加資格:
          (一) 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(得獎時需出示證件驗證)。
          (二) 非台文館機構人員。
九、 組別:
         不分組。
十、 獎勵方式:

(一)部落格大奬(專家評選):

名次 名額 獎項
首獎 1 新台幣60,000元
獎狀一面
聯合文學一年份
貳獎 2 新台幣31,000元
獎狀一面
11月份聯合文學 文學新書乙本
參獎 3 新台幣20,000元
獎狀一面
11月份聯合文學 文學新書乙本
佳作 20 新台幣15,000元
獎狀一面

(一)網路人氣奬(網路票選):

名次 名額 獎項
人氣獎 1 新台幣5,000元
獎狀一面
特別獎 24 新台幣2,000元
獎狀一面

十一、得獎公布日期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,另行於網站公告。
十二、評審方式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一) 評審方式將分為資格審、複審及決審三階段,每一階段將進行公開、公平、公正之評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 資格審將由承辦單位依作品規格、參加者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,審查通過之作品將進行複審作業,並公布於網站供網友進行票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 複審將邀請作家、學者等專家進行評選,複審結果將成為決審入圍作品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四) 決審將邀請資深作家及教授學者等進行評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五) 作品如未達水準,決審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六) 承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,調整評審作業方式。
十三、網路票選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一)日期: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,另行於網站公告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 網路票選內容:資格審入圍作品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三) 票選方式:參加票選之網友需先加入本網站會員,並針對票選作品進行投票,每人每日限投三票(單一部落格僅限一票)。
十四、活動注意事項: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每位參加者限定只能以單一部落格投稿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參加者若住在國外,需自行負擔獎金及贈品寄送費用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,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、從事任何非法程式、或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,等其他導致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,一旦查證或告發,將取消其參與資格,並追究法律責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,或因資料錯誤無法聯絡者,視同放棄得獎權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全或有誤、造假,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,承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授之獎金、獎狀及獎品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5.參加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、出版品(含校內刊物)、網路(含個人部落格)等媒體刊物,且不得有抄襲情事,否則將取消參加資格;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,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6.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,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台文館為不限地域、時間、次數、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;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文建會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並安排於文建會所屬刊物、網站、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,不另致酬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7.參加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者,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及得獎資格,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,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8.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 9.活動結束後,本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。請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,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,逾期視為放棄得獎資格。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、冒領、遺失者,恕不另行補發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10.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如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(含)以上,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,若所得獎項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人須負擔10%稅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11.承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、獎項、與評審作業方式等修改權利,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12.參加本活動者,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13.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。
十五、活動洽詢專線:
           02-86925588#5555/5588 服務時間:週一~週五10:30~18:00「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工作小組」
十六、活動網址:
          「愛詩網」http://ipoem.nmtl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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